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
第9216号建议的答复
医保函〔2021〕17号
向伟艺代表:
您提出的《关于加快出台<国家医疗保障法>,促进医疗保障制度法治化水平的建议》收悉,现答复如下:
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、增进民生福祉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,肩负着解除全体社会成员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重大责任。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长期努力,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进入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的阶段。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,这些经验做法都需要用立法的形式加以巩固。现在制定《医疗保障法》有基础、有必要,条件已经成熟。我局自成立以来,积极推动医疗保障法治建设,在推进医疗保障立法方面,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:
一是加强调研。会同全国人大社会委等相关单位赴上海、重庆、安徽、四川、陕西等地进行实地调研,并多次组织召开医疗保障立法座谈会,听取专家学者、各相关主体等对医疗保障领域立法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是主动作为。积极跟进,全力推动《医疗保障法》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,为加快制定《医疗保障法》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三是扎实准备。抓紧推进立法前期工作,组织力量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,结合课题成果,已经形成初步思路,并草拟了《医疗保障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
目前,我们正就《医疗保障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下一步,我们在修改完善后,将严格按照立法程序,积极推动《医疗保障法》立法工作,有效回应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期盼。
医药采购是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,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突破口,您密切关注的相关立法问题,我们正抓紧研究,并考虑在《医疗保障法》中加以规制,确保医药采购依法依规平稳推进。
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国家医疗保障局
2021年7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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